Wednesday, May 7, 2014

解读GST (二) :GST的迷思 (不要被广告骗了!)

不到一年时间,GST就登陆大马,准备掀起经济风暴,而政府目前铺天盖地打着“GST,好!”的广告,试图打造成经济解困的宝丹;除此之外,一堆税务与会计“专家”开始受邀到各城乡演讲,为政府的说法背书,让民众以为,大马消费税年代降临之后,我们的生活不会有多大改变。甚至更有“专家”说,中低收入层的物价会减轻呢。层层叠叠的问号,如烟霾般模糊了视线的迷思,怎么解?

迷思一:這不是新的稅種,只不過代替現有10%的銷售稅(Sales Tax)和6%的服務稅(Government Service Tax),而且消費稅率與服務稅率是一樣的,因此6%並不算是高的徵收率。

破:先說銷售稅(Sales Tax)。它是單一層面(只在製造商或進口商層面)的稅收,而其他層面如批發商,零售商等不課徵銷售稅。

而消費稅GST是所有供應鏈層面都會課徵稅收,因此,怎麼能說一樣呢?

迷思二:GST開跑後,我們到酒店,高級餐廳等地消費時,原有的服務稅+小費是16%將被GST 6%取代,消費人反而得利!

破:GST只是取代服務稅(同樣6%),但是對不起,小費沒有同時被取代,商家們一樣可以徵收小費 (Service Charge)。

迷思三:商家不會受到影響,因為GST是由消費者所承擔的,商家只是代墊而已。

破:大錯特錯!受影響的何止消費者,商家也同樣是受害者。

首先,GST一來,商家為執行消費稅,預料要付出很多資金來處理。其中包括聘請專人給予員工培訓,購買系統軟件,更改稅務發票以徵收GST,需在每一個月(年營業額5百萬以上)或每三個月(5百萬以下)呈報GST,課稅期結束一個月內繳付GST,遲了將面對罰款等等等。。。。

對中小型企業們,可計算得出,這要多少資金丟下去?對一般小商家而言,處理如此繁重的事務,還得時時擔心因為自己不夠了解而被罰,政府機構有給予任何的幫忙,或進行免費課程予他們?

除此之外,GST加下去,貨品價格肯定上升。消費人減少購買,小商家們生意難做,怎能展笑顏?

貨品如果賣不出,零售商們就成了最後的消費者,那6%預付的GST稅就要自己吃下去了!商家們,死不死?

迷思四:GST只是6%,而且很多日常用品是零稅率,那對消費人如小市民的我們,應該影響不大吧?

破:錯,錯,錯~~~

只有非常小部分的東西或服務是零稅率,政府洋洋曬曬列出來,也只有28頁;而豁免供應的貨品或服務是8頁而已。反觀需要繳GST的貨品/服務,一字排開,哇!250頁。得空的朋友請自己去慢慢看。

而且,各商家們在GST殺到之後,在這麼多的行政處理成本之下,會乖乖自己承受?莫,莫,莫,只要部分成本轉移,再加上原有的標準稅率6%,我有個經濟專家(又是專家!)就坦誠相告,貨品至少起價30%!


迷思五:(這是最頂不順的一個迷思,會有這種想法的人比Perkasa更種族主義)以前只有華人苦哈哈的繳稅,現在GST一來,好咯,逼馬來仔一起來繳,要死大家一起死!(如果你在任何有關GST的講座聽到有“專家”醬講,記得幫我掃他兩巴!) 

破:根據2014年的財政預算案分析,大馬的打工人口有1千280萬,繳稅的打工人士只有178萬,佔14%而已;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依德利斯說,2014年大馬接受BR1M的人口高達790萬,表示說,大馬的家庭收入在RM4000以下以及個人收入在RM2000以下的人士,高佔總人口28.8%。 

再來,根據最新的2012年家庭收入調查結果,三族相比,土著的收入最低,40%土著的平均家庭收入僅為RM1686,如果以一個家庭有兩個工作人口來算,收入僅為RM843/人,他們怎麼可能繳得起稅??以前繳不起稅,GST一來被逼繳稅,生活更苦,社會治安怎麼可能會好?如果他們減少消費,你問問你隔壁店的老闆,他會高興得起來?拜託,這是經濟與社會問題!

一個疑問:到底豁免供應(Exempt Supplies)與免稅率供應(Zero Rated Supplies)是什麼?(Jangan main main,我看到報紙的報導都2 becomes 1,嚇到下)

免稅率供應就是,所有在免稅率貨品供應鏈上的商家(包括製造商,批發商,零售商)到最後環節的消費人,都沒有徵收GST。所以,消費者無需承擔GST。大家happy together。

豁免供應就不一樣了,所有在豁免貨品/服務供應臉上的商家都被徵收GST,除了從零售商到消費者手中的最後一層的增值是沒有GST的。所有,你以為零售商會自己乖乖承受6%的稅率(成本)而不轉嫁給消費者?


還有迷思六七八。。。等我想到再寫。呵呵。

部分資料來自:gst.customs.gov.my 与参考:钟子税术之消费税

(沒有版權,隨便分享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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